发布时间:2021-03-01 17:28:00 访问数:1146
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今天2021-03-01开始,你完成个税汇算申报了吗?如果还没办理的话,一定要抓紧了,2021-06-30日是最后一天,请在这个时间之前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(补)税。除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外,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,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,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。因此,我市税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,尽快按规定办理汇算,确保及时获得退税,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,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的税收滞纳金。
依据税法规定,2020年度终了后,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,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,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,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,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,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。
依据税法规定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:第一种情形,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。包括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;年度中间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;预缴税款时,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,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。第二种情形,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,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。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,2020年纳税人取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,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,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。
据芜湖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,目前年度汇算主要采取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和委托扣缴义务人办理两种方式。纳税人可以通过应用市场搜索“个人所得税”下载安装个税APP,进行实名注册认证,在“个人中心”完善银行卡等个人信息,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填写完整,仔细核对年度收入明细和已缴税款,核对无误后即可进行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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